高新技術企業重新認定應做好以下四項準備工作:
(一)技術準備
全面梳理企業在過去三年的研究開發活動,如新產品的研究開發、工藝流程的升級換代等,整理列出企業的研發項目。結合企業現有的知識產權狀況、產品等提出知識產權的方向和需求,同時必須考慮相關的成果轉化的數量和質量。早整理企業日常的研究開發活動的記錄文件、管控文件和結題文件性,確保材料的完整性,提早對這些材料進行加工,精雕細琢,確保這些材料的質量。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要求,企業進行的每個項目應有相關立項文件,包括項目立項報告、申請書、可行性研究報告等,技術部門需要不斷完善和補充。
(二)人事準備
設立專門的科技、研發人員名冊,并簽訂勞動合同,繳納社會保險,存在社保問題的企業也要及時及早的進行調整。在支付科研人員人工費時,要考慮與個稅申報相一致,存在不一致的企業可以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必要的調整工作。及時將人員變動情況告知財務部門,便于財務部門進行項目核算。提供企業對研發部門研發人員成果的績效考核制度,更大的激勵研發人員研發積極性。保存企業科技人員、研發人員等相關人證明材料。
(三)知識產權準備
專利準備工作不要為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而申報,要僅僅圍繞主要研究開發活動、主營業務和主營產品等方面布局專利,重點關注專利的數量和質量。實用新型專利審查周期趨長,授權審核趨嚴,存在知識產權問題的企業需要立即開展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,按照現行實用新型專利審核周期,專利申請中斷的企業9月份以后再開始申請專利很有可能就趕不及明年的重新認定。全面梳理企業的知識產權狀況,排除已經用過的II類專利,充分利用現有的符合申報要求的知識產權,提早做好查漏補缺工作。
(四)財務準備
財務部門應嚴格按照財務核算體系執行,隨時更新,保證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要求,并提前開展相關數據的核準。實施研發部門財務監督,實現項目單獨核算,定期提前整理、測算,過程中發現比率不達標的要盡快開展相關的調整工作,務必確保年終的數據符合高企申報要求的比例。部分始終無法實現研發費用單獨核算的企業可考慮在“管理費用”明細賬下設“研發費用”明細賬,按各“研發項目”歸集核算“內部研究開發投入”和“委托外部研究開發投入”,統一反映企業研發費用投入。(轉載)